各部門、項目部:
2021年汛期已至,針對公司所承擔工程的特點及各項目分布情況,為實現全面安全渡汛,現將今年防洪、防淹、防滑坡、雷電等自然災害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防汛領導小組
要求各項目部成立防汛領導小組,負責項目的防洪搶險工作。
二、防汛搶險總要求
要高度重視防汛防洪工作,堅持“強化基礎、加強檢查、消除隱患、預防為主、積極搶險”的原則,切實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責任到位、指揮到位,確保安全度汛。
三、具體要求
1、做好汛前檢查。各項目部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汛前防洪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報公司。檢查重點包括:施工現場、住地周圍的山坡,堤岸、河溝、防洪排水設施、避雷設施、輸電線路和設備、機具、材料尤其是爆破器材的存放、道路運輸、明挖基坑、等易受洪水影響的地方。對查出的問題要定人、限時徹底整改,不留隱患。各項目在雨季、汛期來臨前至少組織一次防洪專項檢查。公司巡查小組和安全部門將對現場防洪工作進行抽查。
2、根據各項目的實際情況,制定防洪搶險工作安排和組織實施辦法,對所需的人員、材料、機具、資金等做出計劃和儲備,保證重點,兼顧全面,確保施工生產、財產安全不受影響。
3、加強信息溝通、做好汛前準備。加強與地方政府、水利部門、氣象部門的聯系,及時掌握汛期氣象預報和防洪動態。積極配合業主和地方政府抓好防洪工作,遇有重大險情時要服從地方政府的指揮,積極參與地方抗洪搶險。
4、對重點設備、材料、機具、庫房等場所要配有保障的搶險材料和器械,并安排值班看守人員。組織必要的搶險演練和技術培訓。
5、山區駐地要檢查施工場地、施工便道和住地周圍,有無因降水而可能引發的山體滑坡、坍方、落石、泥石流等自然危害。
6、大雨、暴雨期間,要輪流值班,組織檢查。遇有險情,在保證人員安全的前提下,積極組織搶險并及時上報。
7、嚴禁出現工作走形式、隨意應付、出現問題隱瞞不報或遲報現象發生,一經發生因重視不足造成生產延誤和損失,將根據公司管理文件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處理。
8、強降雨地區各項目部必須在當天調度日報中說明防洪工作最新的詳細情況。在雨季、汛期各項目主要領導必須堅守崗位,保證汛期安全渡過。
特此通知
蚌埠市江河水利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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